劳动合同 99年3月开始在一企业上班…

劳动合同 99年3月开始在一企业上班,期间签了三次的劳动合同,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差一年就满十年,因快满十年了,单位一口气签了7年的劳动合同.1.请问合法吗?2009年3月后的劳动合同有效吗?2.如果在合同期间,本人提出解除合同,能有赔偿吗?3.如果是单位在合同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我又能申请什么赔偿呢?4.单位到09年才开始,缴医保,我能申请补交期间的医保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