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多少责任??、1月17号时因为十楼业主说洗衣房有小面积渗水,让我去解决,当时物业管家及物业工程人员在场,得出结论是家里没有水,即家里总阀门关着,楼下渗水是因为上一次家里漏水造成的。一下是我和物业楼层管家的对话,我问:天井的门平时都锁着么?她说:是的,这个门一般不开。我问:那我们如果要打开阀门要找谁啊?她说:钥匙只有物业有。我说:哦,那就好,比较安全,我家因为上次漏水,无法装修,加上现在天气太冷,怕冻坏水龙头,所以这个天井总阀门就不要打开了。她说:好的。当时只有我老公和管家在场。可是到了19号上午,物业通知我家里再次严重泡水,我赶到时发现家里的二楼(我家时复试房)水堵头坏掉了,所以才泡水,并连累了楼下各业主。问题是,我已交代物业不要打开天井总阀门,但是他们无视我的要求,私自打开阀门。还有昨天物业给我的处理意见是因为我家水堵头坏了,造成泡水责任应我自己承担,所以物业不承担责任。所以我想咨询以下,造成的我家及楼下各业主的损失改由谁来承担,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这个案子能有多少胜算。急切,盼望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