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某间幼儿园的所作所为!律师你…

东莞虎门某间幼儿园的所作所为!律师你好,我是从事幼儿园工作的,一年工作期限以满,公司在我即将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前跟我签订了不续约劳动合同,已确定表明不想与我续约.在得知我会因为这样而追讨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后,因不想赔偿.公司提出跟我续约我原本岗位,提出"原下发的《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即时作废。"请问,公司可以随便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吗?还有以下内容"因幼儿园已多次通知你,按照原有合同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你本人口头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幼儿园续签合同。"因为之前已经知道公司是不想要我这位职员了,而且,公司表示是没有我原有这个岗位了,我会被调派为我不想上的岗位.我拒绝签订跟他们的续约合同.根据上述内容,我想作出对以公司涉及的员工劳动法违法为由,告他上法庭的胜诉大吗?谢谢律师帮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