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情况是这样的:两年前我妹妹瞒着家里所有人在上海找了个男朋友,《就谈了一个月发生性关系女孩子也是强迫的》后来男孩子妈妈知道我妹妹是外地的就不接受就把男孩子弄了回了安徽老家,那时候我妹妹还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她怀孕六七个月还一个人在电子厂上班,后面一段时间他们一直也没有联系直到我妹妹怀孕八个月快生的时候家里才知道这个事情,当时我就费了好大的劲才找来男孩子的联系方式就跟他联系上了,当天我们妹妹就被男孩子的家人接回他们住的地方了,孩子是10年6月份出生的现在快两年了.因为年纪小暂时也领不到结婚证当时我家里就要求他们家拿了两万块钱来订婚.但是现在男孩子对我妹妹很冷淡我妹妹就觉的不想再跟他过了想回家,但是男方家里不让她回来说是回来可以必须要我们家人去接而且还要返还他们的两万块钱,本来我妹妹是说孩子给他们大家都好聚好散可是男方就是咬着那两万块钱,我妹妹为了带孩子快两年没有上班了而且还有大部分时间是在娘家过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到孩子的抚养权么?如果孩子不要是不是可以索要部分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