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影响本人小雨帽,与前男交友时借了钱给他,他也写下欠条并承诺在规定时间还清,2010年到2011年因为他去赌博,两人关系一直僵持,我也不断向他提出分手,在四月份时他终于同意分手,两人约好互不相干对方私人生活,在2011年十月份时已经超过了欠条日期,我去找他还钱时,他一再找理由推脱,也没有给我任何说法,甚至不承认欠条一事,我一气之下在2012年1月把欠条递给了法庭,到现在法庭都还没有找到当事人,但当事人在我的现今男友、亲人好友面前和社会上恶意辱骂和恐吓、造谣是非,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做才能够即保卫我现在的爱情又能让前男友还钱,还可以保护我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