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我作主1995年,我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1.厂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总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国有职工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定级,劳动保险等;2.员工需约定交纳30000元集资款三年后返还并以储蓄计息,以2分的利息计算,然而8年后即到了2003年,原耒阳市水泥厂,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没有办养老保险又没有退还集资款利息,现在水泥厂卖掉搬迁。我们任劳任怨在水泥厂工作了8年,并且我们的户口迁入到企业里,现在企业正在改制,我们要求改制,而厂方领导对我们置之不理。
谁为我作主1995年,我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1.厂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总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国有职工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定级,劳动保险等;2.员工需约定交纳30000元集资款三年后返还并以储蓄计息,以2分的利息计算,然而8年后即到了2003年,原耒阳市水泥厂,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没有办养老保险又没有退还集资款利息,现在水泥厂卖掉搬迁。我们任劳任怨在水泥厂工作了8年,并且我们的户口迁入到企业里,现在企业正在改制,我们要求改制,而厂方领导对我们置之不理。